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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利股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05-11  

                        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截至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的
股份余额 4,508,800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
分配)后共 212,478,200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4,462.0422
万元(含税)。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
总股本因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216,987,000 股)折算的每股现
金分红比例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相关参数和公式计算如下:

    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10
股=212,478,200×2.100000÷10=44,620,422 元;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
=44,620,422÷216,987,000=0.2056363 元;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
10=44,620,422÷216,987,000×10=2.056363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
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056363 元/股。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3、自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508,800.00 股后的 212,478,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1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55              安徽安利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8*****890                  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5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 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刘松霞   陈丽婷
       咨询电话:0551-65896888
       传真电话:0551-6589656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和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