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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运激光: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2021-01-13  

                        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21-001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24 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值达 74.2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第 4.3 条规定,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

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

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邮件、电话及

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湖北证监局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3 日期间

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目前检查程序尚未完结,公司尚未收到正式

检查结论。若根据最终的检查结论公司存在应当披露的事项,公司将

及时披露;
    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

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

函》(审核函〔2020〕020371 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审核问询函

回函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回函完成后及时回复并报送深交所上市

审核机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疫情防控措施有所加强,若持续时间较长或范围扩大,

将对公司线下智能零售机、门店的销售产生不利影响;

    5、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期间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

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更新后的《2020 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因受疫情影响及收购玩偶一号(武汉)科技有限公司合

并报表所致:2020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9,122,541.78 元,

较去年同期下降 18.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8,573.28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23.07%;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1,196,655.00 元,较去年同期下

降 89.64%。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 2020 年年

度业绩预告;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