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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运激光: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8  

                        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21-002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
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于
2021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
实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会议由董事长梁萍女士主持,公司高
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
请文件的议案》。
    因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发展规划
及融资环境等因素,经与中介机构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公司将结合资本市场政策环境、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等因素调整发行方案
并择机重新申报。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股东大会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本
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