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21-042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 3 号金运激光大厦 6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本公司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54,454,8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15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54,447,27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6.010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3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 7,54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5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萍女士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54,447,27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反对 7,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7,540 股,表决情况为: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54,447,27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反对 7,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7,540 股,表决情况为: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54,447,27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反对 7,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7,540 股,表决情况为: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 54,447,27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反对 7,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7,540 股,表决情况为: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54,447,27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反对 7,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7,540 股,表决情况为: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54,447,27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反对 7,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7,540 股,表决情况为: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0 年 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同意 54,447,27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2%; 反对 7,5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7,540 股,表决情况为: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7,5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同意 54,447,51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6%; 反对 7,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7,540 股,表决情况为: 同意 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30 %; 反对 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17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01 选举梁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54,447,270 股,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02 选举肖璇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54,447,270 股,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03 选举胡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54,447,270 股,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01 选举殷占武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54,447,270 股,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2 选举杨汉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54,447,270 股,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01 选举聂金萍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 54,447,270 股,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2选举李爱静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 54,447,270 股,中小投资者总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0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陈臻宇律师、洪玉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