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运激光: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2021-06-22
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21-055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运激光”)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
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1,578.49 万元(含本
数),发行数量不超过 45,360,000 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有一定幅度增加,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一)主要假设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 2021 年 11 月底实施完毕,最终发行时间
以本次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公司总股本为 151,200,000 股,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发行上
限,即 45,360,000 股。该发行股票数量仅为估计,最终以经深交所的审核通过及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未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5、未考虑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外的其他因素对股本的影响;
6、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
告(大华审字[2020]009545 号),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552.57 万元,非经常性损益为-166.89 万元。假设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较 2020 年减亏 50%、
盈亏平衡、1,000 万元;
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根据此假设
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2020 年度/2020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 151,200,000 151,200,000 196,560,000
假设情形 1: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2020 年亏损减少 5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5,552.57 -2,776.29 -2,776.29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72 -0.1836 -0.17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72 -0.1836 -0.1791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5,385.68 -2,692.84 -2,692.84
润(万元)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62 -0.1781 -0.1738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562 -0.1781 -0.1738
假设情形 2:2021 年度盈亏平衡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5,552.57 0.00 0.0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72 0.0000 0.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72 0.0000 0.0000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5,385.68 0.00 0.00
润(万元)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62 0.0000 0.0000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562 0.0000 0.0000
假设情形 3: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000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5,552.57 1,000.00 1,000.0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72 0.0661 0.06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72 0.0661 0.0645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5,385.68 1,000.00 1,000.00
润(万元)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562 0.0661 0.0645
扣非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562 0.0661 0.0645
注:每股收益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公司对2021年净利润的
假设分析是为了便于投资者理解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
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
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上述测算可以看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短期内的每股收
益或每股亏损会略有下降。募集资金所投项目的建成、达产、及产生预期经济效益
需要一定周期,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释放,预计公司将扭亏为盈,实
现净利润稳定增长,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每股收益也将相应增加。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将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从项目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总股本增加的情况下,若
未来公司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收益指标短期会出
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
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
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在既定的数字技术商业化大战略规划下,主营业务之一系商业智能应用板
块,具体为 IP 衍生品运营。
武汉金运互动传媒有限公司 IP 衍生品运营推广项目是公司已有 IP 衍生品业务
的延伸和深化。上述项目的实施将深化公司 IP 衍生品业务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完
善公司产业链的布局,提高公司在 IP 衍生品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 IP 衍生
品业务的持续发展,是推动公司现有 IP 衍生品运营业务向智能化、数字化方向发
展,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项目实施,与目前公司现有业务密切相关,
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拓展和深化,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金运激光非常重视创新团队的建设,已经造就了一支具备创新能力的科研创
新团队。同时公司非常重视创新人才培养,具体包括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学术交流、
国际展会,拓展科技人员知识面;引进建设任职资格管理体系;制定制度、搭建平
台,鼓励科技人员创新等。
2、技术储备
公司为了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采取了以下措施:
(1)改善提升技术研发软硬件水平。购置国内外先进的研发设备,以满足实
施研发的需要。
(2)对行业内的先进技术进行跟踪分析,保证项目技术研发走在世界前沿。
(3)在做技术研发前,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同时投入更多精力进行调研和
小规模试验性研发以求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保障。
(4)在研发过程中,尽量做到自主研发,但若有部分产品技术单靠企业科研
实力难以达到,而企业在短时间内又无法找到解决技术难题的有效路径,可尝试聘
请外部研发团队,以最有效的方法研制出所需的工艺与技术。
3、市场储备
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领域,IP 概念较为丰富,游戏、影视、文学、动漫等文
化形式均可视为 IP。伴随着新媒体的崛起,各文化产品间的连接融合更为明显,
彼此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和相互协同,构建出一个泛娱乐产业生态圈。泛娱乐产业
的核心在于 IP 价值的发掘和重塑,IP 衍生品成为其重要的变现形式。在 2021 年 1
月发布的《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21)》中,盲盒经济成为 2020 年文化产业
十大关键词之一。目前,中国以盲盒为代表的潮流玩具行业处于快速增长阶段。与
国外 IP 衍生品行业相比,我国 IP 衍生品行业尚处于初级阶段,产业链发展不成熟。
根据艾媒咨询的研究显示,从美、日等国的成熟市场来看,衍生品收入与影视内容
收入或存在 4 倍的倍数关系。由此可见,我国 IP 衍生品市场还存在巨大的发展空
间。因此,公司产品具备广阔的市场前景,为武汉金运互动传媒有限公司 IP 衍生
品运营推广项目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的
回报,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具体如下: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事会
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各项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
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
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制定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努力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规范有效地
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
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提高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成本费用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
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建立有效的成本和费用考核体系,对采购、
生产、销售等各方面进行管控,加大成本、费用控制力度,提高公司利润率。
(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
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股东回
报规划。上述制度的制定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分红的决策程序、机制和具体分
红比例,将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
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
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
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伟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
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亦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
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
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
法承担补偿责任。”
特此公告。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