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关于接受关 联方担保的议案》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有效利用融资渠道以满足经营及 发展的资金需求,将有利于控制财务成本、改善经营状况及提升公司 抗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对公司该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 并且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杨汉明 殷占武 2021 年 11 月 15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