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运激光: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01
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21-084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石桥一路 3 号金运激光大厦 6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本公司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55,398,3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39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2 人,代表公司股份 54,447,27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6.010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4 人,代表公司股份 951,12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629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萍女士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同意 948,1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46%;反
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4%;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关联股东梁萍、梁伟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951,124 股,表决情况
为:同意 948,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4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1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55,395,3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6%;
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并具有效表决的股份为 951,124 股,表决情况
为:同意 948,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46%;反对 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15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陈臻宇律师、洪玉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