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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运激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8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
关事项经过商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此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
    2、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和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与环境,
基本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我们认为公
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3、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且亦不
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我们一致认
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保证持续发展,公司提出“2022
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
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5、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大华事务所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
营情况,对审计报告没有异议。
    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也将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推进改善措施,希望公司能
够妥善解决相关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6、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2 年度审计报酬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
尽职尽责,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
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
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支付该所 2022 年度报酬人民币 90 万
元。
    7、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不利影
响,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未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造成损害。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我们提醒公司及相关部门予以重视,重点防范类似情
况。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杨汉明            喻景忠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