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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海磁材:董事长薪酬与考核方案(2019年3月)2019-03-26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薪酬与考核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战略发展,激励公司董事长勤勉尽责,为公司和股东创
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
定本方案。
    第二条 公司董事长年度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
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二)绩效原则:绩效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
业绩、工作创新、奖罚、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相结合。
    (三)统筹兼顾原则: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一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
事长薪酬水平的确认及考核。
    第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协助本方案的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标准和发放

    第一条 公司董事长年度薪酬由以下部分构成:基本年薪 + 业绩绩效年薪 +
管理绩效年薪,以下简称“标准年薪”。
    基本年薪、业绩绩效年薪和管理绩效年薪在标准年薪中的占比分别为 65%、
25%、10%。
    第二条 基本年薪属于固定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按月分摊发放。
在发放基本年薪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 业绩绩效年薪、管理绩效年薪属于非固定薪酬,主要与公司年度经
营业绩挂钩的年度浮动薪酬,依据各自的考核规则进行考核兑现。
                             第四章 年薪考核及实施

    第一条 年薪考核兑现规定:

    1、业绩绩效年薪
    (1)考核项目
    年度业绩指标:公司以战略目标为依据,提报销售收入、净利润、货款回收
率、现金净流量等指标项的目标建议值,经公司董事会审查通过后,作为业绩考
核的依据。
    (2)考核计分办法
    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业绩考核项目计分原则进行核算。
    (3)考核兑现
    年度业绩指标得分                             考核兑现规定

         得分<90 分        业绩绩效年薪=标准年薪*[25-(90-业绩指标得分)]*1%
         得分≥90 分        业绩绩效年薪=标准年薪*[25%+(业绩指标得分-90)*2%]
    注:业绩绩效年薪最高额度为标准年薪的 65%。


    2、管理绩效年薪
    (1)考核项目
    ①组织运营绩效考核指标,占标准年薪比重为 5%。
    ②职责清单落实考核指标,占标准年薪比重为 5%。
    (2)考核计分办法
    ①组织运营绩效考核指标按照公司《组织营运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计分。
    ②职责清单落实考核指标实行百分制考核,200 分封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
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和整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下列标准提出考核评分意见:
                       考核信息                           考核标准
能够按照职责清单落实要求,且完成情况很好,超越标准    可酌情加分
要求
能够按照职责清单落实要求                              不加分也不减分

未按照职责清单落实要求                                每出现一次扣减 5 分,扣完为止

    (2)考核兑现
    管理绩效年薪=标准年薪*(组织运营绩效得分+职责清单落实考核得分
*5%)/100
    第二条 每年 12 月公司提报下一年度业绩目标建议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
论评审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年度业绩目标值,每年 3 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的
评价考核。每年 4 月底前,完成所有非固定薪酬的考核兑现。
    第三条 实行本方案后,公司董事长将不再执行公司的奖励性项目,福利项
目可继续保留,不得在公司领取年薪外的其它任何工资性收入,如有违反的,需
全额返还,或抵扣应得年薪,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在任期未满时离职的,其业绩绩效年薪、管理绩效年薪
根据其任职时公司的考评情况分段计算。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应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方案中的薪酬仅指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薪酬。
    第二条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起实施。
    第三条 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