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2019-03-26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 年度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19)第 000180 号),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8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560,746.82 元,加上
年 初 结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652,572,596.25 元 , 减 去 本 年 度 已 分 配 的 利 润
100,213,963.32 元 ,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470,797,886.11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238,668,884.85 元。
一、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公
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二、公司 2018 年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公司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 0.1
元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2018 年度,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0.10 元,不满足公司《章程》关于实施现
金分红的条件。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
展实际,公司拟定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继续开拓业务,扩大市场份额,完成产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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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
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情况和未来发
展战略安排,提出了 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其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 2018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 2018 年度实际
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说明。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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