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29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
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多方面行使监督职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 2021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 3 人,
实际参会监事 3 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公司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六)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公司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公司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 <董事长薪酬与考核方案> 的议案》
二、监事会发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
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
面监督,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决策执行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
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各项决议得到有
效执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
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
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关联
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
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六)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
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
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认
真审核,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自律规则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积极列席股东
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
法、合规性。同时,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并加强风险防范意
识,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
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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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