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建青)2022-03-29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建青)
本人作为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的
独立董事,2021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
定,尽责、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
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的态度,对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会议决议进
行了审查,并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
作用。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事项均无异议。
二、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
内,本人与公司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主要有:
1、在 2021 年 3 月 21 日,就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和对外担保情况、《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及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 2021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就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 2021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公司控股子公
司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
意见。
4、在 2021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就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关联交易、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和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5、在 2021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的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就续聘会计
师事务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就续聘会计师事务、修订公司《董事长薪酬与考
核方案》的议案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审查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考核方案,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切实履
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的会议,
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督促,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
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
企业管理经验,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社
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
理提出建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
于建青
2022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