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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正海磁材: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22  

                        证券代码:300224               证券简称:正海磁材               公告编号:2022-03-11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 年 6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6 月 22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大街 9 号公司一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庆凯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 、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代 理 人 共 26 名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360,542,4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3.957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名,代表股份数 358,083,74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3.657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3 名,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2,458,7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99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共 25 人,代表股份
2,462,3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300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
决,具体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逐项审议《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02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04 可转债存续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05 票面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07 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09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11 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12 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13 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14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17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19 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20 可转债评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21 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22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4、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5、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7、审议《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8、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9、审议《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343,29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99.9447%;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
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5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 0.00%;本项议案获得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
情况:同意 2,263,149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02%,反对 199,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9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李大鹏、付一洋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