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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泰: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8-25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16-070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以
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在公司办公楼 4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董事孙吉波先生、卞正权先生、金载学
先生、刁勇先生、陈乃蔚先生、邵国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公司董
事 Wu Yichao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
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
Wu Yichao 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
组成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会应当设立专门委员会。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
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
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人员组成如
下:
                          主任委员
       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成员
                        (召集人)
                                     孙吉波、田保国、杜晟华、卞正权、
战略委员会             Wu Yichao
                                     金载学、邵国有

提名委员会             陈乃蔚        田保国、邵国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邵国有        孙吉波、刁勇

审计委员会             刁勇          杜晟华、陈乃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孙吉波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孙吉波先生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由田保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由杜晟华女士担任公
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由王晓峰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晓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
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以发生
额作为计算标准,并在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为控制风险,上述额度内资金只能
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
财或信托产品。发行方应是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诚信记录良好的金融机构。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通
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4日
附件:个人简历
       1、孙吉波,男,出生于1975年3月,中国籍,吉林工业大学塑性成型工艺与
设备专业本科学历,上海交通大学工程硕士学位,上海复旦大学 EMBA。历任上
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下属的子公司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质保部副总监,
营销部总监,安亭子公司总经理,上海菲特尔莫古轴瓦有限公司及上海菲特尔莫
古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孙吉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2、田保国,男,出生于1970年5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欧
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获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经理人证
书。曾任甘肃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学会主任,历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工厂厂长,现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阿德勒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田保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3、杜晟华,女,出生于1982年11月出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荷
兰阿姆斯特丹商学院国际财务管理本科学士学位,中级审计师职称。曾任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高级审计师,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
项目经理,历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上海金力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阿德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艾仕得金力泰涂
料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1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
    杜晟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
       4、王晓峰,男,出生于1983年6月,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上海商业
学院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职称。2004年加入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历
任公司成本会计、总账会计,现任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3
年11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晓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有关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