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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6-10-31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16-079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力泰”)于近日接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国政先生与绍兴柯桥领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
桥领英”)签署了《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
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的通知,吴国政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47,034,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0.00%)转让给柯桥领英(以下简称“本次权益
变动”)。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与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吴国政          138,959,442      29.54%           91,925,442          19.54%

  柯桥领英             0             0.00%           47,034,000          10.00%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姓名:吴国政


    性别:男


                                       1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号码:3101041950********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吴国政先生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

其他任何职务(公告编号:2016-03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股份已

于 2016 年 10 月 28 日上市流通,处于质押状态股份为 7,350,000 股。


    (二)受让方情况


    名称:绍兴柯桥领英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88EM34E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永潮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2016年6月13日至长期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浙江领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绍兴领雁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9.00%




                                     2
       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法定代表人、执                绍兴市                否
 1       夏永潮      男                          中国
                           行董事、总经理
 2       夏瑛        女          监事            中国    上海市                否

       注:主要负责人详细情况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柯桥领英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完成
后,柯桥领英将持有公司10.00%的股份,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吴国政(股份转让方、卖方):吴国政。


       柯桥领英(股份受让方、买方):柯桥领英。


(二)标的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标的股份为吴国政持有的金力泰47,034,000股股份,占金力泰总股本的
10.00%,标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标 的 股 份 的 转 让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8.31 元 / 股 , 转 让 价 款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90,852,540.00元。股份转让价款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支付。




                                             3
(四)协议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自吴国政与柯桥领英共同签署之日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吴国政持有金力泰138,959,442股股份,占金力泰总股本的
29.54%,为金力泰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吴国政持有金力
泰91,925,442股股份,占金力泰总股本的19.54%,仍为金力泰的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一)吴国政


    除《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

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披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3.00%的股份减持计划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其他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二)绍兴柯桥领英实业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加其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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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
则的情形。并且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权益变动需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能否通过前述合规
性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次权益变动须经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
益变动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吴国政与柯桥领英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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