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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泰: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6-07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次推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董树荣先生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有效。
    董树荣先生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
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
案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我们一致认为,本次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
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刁勇、陈乃蔚、邵国有
                                                2017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