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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泰: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6-07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17-038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以电
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
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2017 年 6 月 6 日,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会
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其中
董事刁勇先生、陈乃蔚先生、邵国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 Wu Yichao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
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以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公司独立董事邵国有先生因个人健康原因已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邵国有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
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公司董事会需增补一名独立董事。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决定提名董树荣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
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选举董树荣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日止。
    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委员会增补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委员会增补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邵国有先生因个人健康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
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邵国有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
独立董事人数少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
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辞职申请生效后其担任的公司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也将自动解除。
为了保证各委员会的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董树荣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
自股东大会批准选举董树荣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审议《提议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提议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在 2017 年 6 月 22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与本
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6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树荣,男,出生于 1973 年 9 月,中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新疆金
属公司业务经理。现任浙江大学信电学院讲师、副教授、博导、教授、副所长;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艾伦摩尔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
事;苏州易美新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南京爱发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董树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第 3.2.3 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