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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泰: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股票复牌的公告2018-01-24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18-004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力泰”)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公司控
股股东正在筹划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事项,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鉴于该事
项存在不确定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力泰,证券
代码:300225)自 2017 年 12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8 年 1 月 3 日发布了《关
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2018 年 1 月 10 日,公司
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公司拟筹划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标的资产所属新材料行业,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经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8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现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标的资产所属新材料行业。标的
资产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拟
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各项准备
工作,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2 号:上市公司停
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原因

    为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方就
购买标的资产事项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但最终未能与交易对方就标的资产估值、
业绩承诺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无法如期推进。
鉴于继续推进将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为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经综合考量、
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在未来的生产经营中,公司将在做好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寻
求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实现扩张的可能性,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不断提升公司
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相关承诺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规定,
公司承诺自股票复牌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六、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力泰,
证券代码:300225)将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