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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泰: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18-02-09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18-008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力
泰;证券代码:300225)于2018年2月7日、2月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接到深交所通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上述情况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
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2018年1
月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2018年1月10日披露了《关于重
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
告》;2018年1月24日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股票复牌的公
告》、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18年1月25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2018年1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份质押
的公告》;2018年1月30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业绩预告》。
    5.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上的相关公告,截止目前,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 2018年1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国政与宁夏华锦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华锦”)签署了《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吴国政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
公司70,551,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转让给宁夏华锦,该事项将导致
公司控制权变更,同时吴国政拟将其在股份转让后持有的公司剩余21,374,442
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全权委托给宁夏华锦行使。(本次股份转让已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申请确认书》,转让双
方将尽快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
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
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
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