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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泰: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04-09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18-029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为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3 月 2 日(星期五)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因相关事项尚在推进,2018 年 3
月 9 日、2018 年 3 月 16 日、2018 年 3 月 23 日、2018 年 3 月 30 日,公司分别披露
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6)、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7)。

    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各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宜。
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及
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连续停牌 2 个月内(即 2018
年 4 月 8 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4 月 9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
不超过 1 个月。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标的公司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吉瑞”或“标的公司”)
主要为客户提供红外光电系统解决方案,产品主要包括红外制冷机芯、红外非制冷
机芯、红外光电系统、红外光学镜头等。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北京瑞吉富科技中心(有
限合伙),系富吉瑞的员工持股平台,实际控制人为黄富元先生。黄富元先生现为
富吉瑞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拟采用现金交易方式购买富吉瑞不低于 80%股权,具体交易方案尚待进一
步明确,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具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并公告的重组方案为准。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与交易对方协商、沟通情况
    公司与交易相关方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签订了《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股权收购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各方就交易方式、交易价
格等事项达成初步意见。公司在 2018 年 3 月 2 日公告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中对框架协
议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各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
签署任何正式协议,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仍在沟通、协商、论证中,本次重组事项
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四)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北京
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五)本次交易需要的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各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无需经外
部有权部门进行事前审批。
    二、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延期复牌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会同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展开尽职
调查与实地走访、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进行沟通协商等。同时,公司在停牌期间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
的进展公告。但是,由于重组方案涉及的核心内容尚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中介
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全面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尚需一定时间,因此,公司无法
按期复牌。
    三、 申请继续停牌的时间安排

    由于相关工作还在进展过程中,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4 月 9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 1 个月。

    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8 年 5 月 9 日(星期三)前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
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
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 5 月 9
日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同时承诺自股票复牌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