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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泰: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 2018-090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8年10月31日15:00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3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8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30日15:00至2018年10月31日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2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至2018年10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综合楼底楼培训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18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
  披露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编码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
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
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登记手续;
    (3)股东也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在2018年10月30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
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
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
楼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
    联系人:     袁滢滢、王晓峰
    电话:       021-31156097
    传真:       021-31156068
    邮编:       201417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5225。投票简称:“金泰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0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3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金力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
 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托人可
 按自己的意见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高级         √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           √
             事的议案
  1.委托人姓名(签名、法人盖章):
 2.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3.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4.受托人姓名(签字):
 5.受托人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6.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四



                           法人代表证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我单位任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系我
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