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19-01-21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19-003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公司发展
空间,同时也为了创造更好的经营效益,拟与立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
邦”)共同出资设立上海立邦金力泰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邦金力泰”或
“合资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从事汽车
行业油漆和涂料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以下简称“本次对外投资”)。
2、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
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
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与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立邦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6556614L
3、法定代表人:WEE SIEW KIM(黄守金)
4、注册资本:7,074.1444 万美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6、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30 日
7、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创业路 287 号 2 幢 3 层
8、经营范围:(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
受公司或公司的母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提供
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
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
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
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
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
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
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
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
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化工原料
及相关产品、油漆、涂料(上述产品中危险品除外)、涂料设备及其零部件的批
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七)建筑、装饰
材料的批发和零售;(八)商务信息咨询及财务管理咨询(金融信息服务除外);
(九)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及计算机辅助设备
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公司与立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名称:中文名称为上海立邦金力泰涂料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Shanghai Nippon-Kinlita Coatings Co., Ltd.
2、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合资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币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金力泰 人民币 1,530.00 51%
立邦 人民币 1,470.00 49%
3、出资方式: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主要资金来源于公司
的自筹资金。
4、经营范围:汽车行业油漆和涂料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和佣金代理(拍卖
除外);提供与上述产品有关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受限于市场监管部门的批
准)。
注:上述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资合同
1、签署方
立邦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经营宗旨
合资公司的经营宗旨是成为商用车涂料市场的领先企业,为双方获得满意的
经济效益。
3、投资金额
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最
终均以商务部门备案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金额为准),未来如需进一步增资
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4、合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1)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合资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其中金力泰委派 3 名董事,立邦委派 2 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
名。金力泰指派 1 名董事担任董事长,立邦指派 1 名董事担任副董事长。
(2)合资公司设 2 名监事,双方各委派 1 名。
(3)合资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财务副总监各 1 名。总经
理及财务副总监由立邦提名,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由金力泰提名。
4、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合资合同经双方适当签署之日生效。
(二)合资合同配套协议
为实现合资公司设立目的,公司及立邦拟于合资公司设立后,分别与合资公
司签署产品供应协议和商标许可协议,对产品供应及商标无偿非独占许可事项作
出约定。
五、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有助于公司与立邦在汽车涂料领域,尤其是商用车的水性涂料
方面建立全面的、深度的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和利用双方在各自领域的领先
优势和资源,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规模,从而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
争力。
六、 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汽车涂料市场情况受上游原材料价格及相关产业政策影响较
大,且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或其他市场情况发生重大
变化,将对合资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2、管理风险:合资公司设立后可能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从而可能对合资
公司经营的预期目标产生影响。
七、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公司的产业战略投资,是为整合汽车涂料行
业资源,进一步拓展公司发展空间,同时也为了创造更好的经营效益,未来可能
对公司发展和业绩提升产生一定的影响。因合资公司的运作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
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八、 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
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 备查文件
1、《立邦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同》;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