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19-04-25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水平,
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参照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绩效、工作能力、岗位职级等考核情况,公司制定了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三、 薪酬结构
薪酬结构=目标基本薪酬+绩效奖金
1、 目标基本薪酬
目标基本薪酬=基础薪酬+浮动薪酬
2、 绩效奖金
个人绩效奖金发放数额=绩效奖金基数×绩效奖金系数×个人考核系数。
四、 薪酬标准
1、 公司董事薪酬
(1) 公司独立董事董树荣、赵一平的津贴为 6.24 万元/年(税前),公司
独立董事张立不领取津贴;
(2) 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3)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担任董事及其他职务的具
体工作职责和内容,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五、 薪酬发放方式
(一)目标基本薪酬发放方式
1、基础薪酬按月平均发放。
2、浮动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指标中“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为考核指标
有条件发放。如果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指标中“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均 100%达标
时,年度目标基本薪酬按照“基本薪酬+浮动薪酬”发放,即在基本薪酬的基础上
全额发放浮动薪酬;如两个指标只有一个指标达标或均未达标,年度目标基本薪
酬仅为基础薪酬,不得发放浮动薪酬。
(二)绩效奖金发放方式
绩效奖金根据 2019 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1、绩效奖金基数=基础薪酬/固浮比(“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只有一个指标
达标或均未达标)
绩效奖金基数=目标基本薪酬(基础薪酬+浮动薪酬)/固浮比(“业务收入”
和“净利润”均 100%达标)
2、绩效奖金系数:按照《金力泰 2019 年经营业绩指标考核办法》执行。
3、个人考核系数:年底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向董事会述职,由董事会对每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业绩贡献进行
打分评价,具体考核评价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与人力资源部拟定。
(三)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方式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无须考核。
本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