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2019年监事薪酬管理实施方案2019-04-25
金力泰 2019 年监事薪酬管理实施方案
一、 目的
为了充分调动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任
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拟订了 2019 年
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二、 适用范围
公司监事。
三、 适用时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四、 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监事按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单位:人民币万元/年
序号 姓名 职务 薪酬
1 汪强 监事会主席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 周伟 监事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55.00
3 柳学敏 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 10%为浮动薪酬,根据
公司考核方案兑现)
2、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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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附则
本办法只适用于 2019 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本方案需经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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