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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泰:2019年监事薪酬管理实施方案2019-04-25  

						              金力泰 2019 年监事薪酬管理实施方案

一、     目的
    为了充分调动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有效发展,按照风险、责任
与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拟订了 2019 年
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二、     适用范围
    公司监事。


三、     适用时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


四、     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监事按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单位:人民币万元/年

       序号          姓名        职务                     薪酬

         1           汪强     监事会主席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           周伟        监事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55.00

         3          柳学敏   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 10%为浮动薪酬,根据

                                                   公司考核方案兑现)

       2、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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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附则

   本办法只适用于 2019 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本方案需经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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