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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泰: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06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
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作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潘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
一致,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潘恺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其辞职报告
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潘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职务的相关程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核查,本次推选的董事候选人陈晨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
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张立、董树荣、赵一平
                                                             2019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