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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泰: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19-045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董事施斌先生、
赵伟荣先生、苏明中先生、于建颖女士、独立董事张立先生、董树荣先生、赵一
平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陈晨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发布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2019年向金融机构融资变更授权经办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向金融机构融资变更授权经办人的议
案》。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授权经办人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公司 2019 年度在总额度 20,000 万元以内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并授权公司法
定代表人潘恺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
变更登记工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潘凯变更为陈晨。因此,公司 2019 年向金
融机构融资的授权经办人由“法定代表人潘恺”变更为“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
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