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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泰: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0-01-07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0-001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泰”或“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接

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景总法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严家华先生、副总

经理袁翔先生、副总经理张岚女士(以下简称“增持人”)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持人已于2020年1月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景总法先生;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严家华先生;副总经理袁翔先生;副总经理张岚女士。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具体增持情况

见下表:

 姓名           职务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             本次增持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                 (%)                 (%)

景总法     董事长兼总经理      0          0       400,000     0.09%     400,000     0.09%

           董事兼常务副总      0          0       170,020     0.04%     170,020     0.04%
严家华
           经理、财务总监
袁 翔      副总经理       0        0      250,000   0.05%   250,000    0.05%

张 岚      副总经理       0        0      167,000   0.04%   167,000    0.04%


    4、增持人增持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5、增持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所作各项承诺,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

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6、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

市条件。

    二、其他事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增持人表示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的可能,公司将持续关注该增持人的股份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