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0-04-18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 2020-015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经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6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6 日上午 9:15-
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4 月 27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二)议案 1 至议案 3 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已经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吴益兵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
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
1.00 √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
2.00 √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
3.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上午 9:00—11:3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 139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
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
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也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在 2020 年 5 月 6 日上午 11:3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4、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
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
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汤洋 滕丽丽
电话: 021-31156097
传真: 021-31156068
邮编: 201417
联系地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 139 号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5225。投票简称:“金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6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
票提案
《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
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3.00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
案》
1.委托人姓名(签名、法人盖章):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4.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5.受托人姓名(签字):
6.受托人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7.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或 身份证号码或统
法人股东名称 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委托 备注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我单位任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系我
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