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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泰: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7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以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
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相关业务
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
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敏杰、吴益兵、王澜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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