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9-29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0-082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全
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
2、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0年9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
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刘金梅女士、王超先
生、孙敏杰先生、吴益兵先生、王澜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景总法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并购基金与石河子怡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
署股份回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近日收到通知,公司参与投资的并购基金—嘉兴领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领瑞基金”)拟与石河子怡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石河子怡科”)签署股份回购协议,石河子怡科拟以人民币17,653.00万元回
购领瑞基金持有的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钛积科技”)全部股
份(共5,971,628股,占怡钛积科技股份总数的14.84%)。
怡钛积科技的控股股东厦门怡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林宝文先生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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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述事项所约定的全部回购款项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曼爵士(香港)有限
公司同意就上述事项所约定的全部回购款项支付义务以位于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8号7层的办公楼(建筑面积539.44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本次交易完成后,领瑞
基金不再持有怡钛积科技股份。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股份回购事项,并授权公司委派人员在领瑞基金投资决策委
员会上对上述股份回购事项投赞成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并购基金与石河子怡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份回购协议
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
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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