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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泰: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2020-12-29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0-106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56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
对此高度重视,对关注函所提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关注函所涉问
题回复如下:

    2020年12月1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董事长致金力泰股东的公开信》(以
下简称《公开信》),12月2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与重庆长安跨越车辆
有限公司签署<先期选点协议书>的公告》(以下简称《签署先期选点协议书的
公告》)。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做出书面说明:
    1、《公开信》称“我们的重心在于水性工艺技术路线的锁定、高固产品的
开发、以及核心树脂的自研自制,同时我们在高科技材料、表面处理新技术方
面,进行了创新,全面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请补充说明以上所称“锁
定水性工艺技术路线”的具体含义,高固产品的具体内容、市场需求及供给情
况、该产品的研发进展、市场开拓情况、是否有在手订单,核心树脂的具体内
容、技术及人员的储备情况、自研自制的进展情况,高科技材料、表面处理新
技术等方面创新的具体内容、进展情况等,以上业务是否对你公司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是否存在产品研发失败或推广不达预期的风险,并请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1)“锁定水性工艺技术路线”的具体含义

    新的国家强制标准GB24409-2019《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和国家低VOC
标准《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分别于2020年12月1日、2021
年2月1日实施,随着前述环保标准的进一步完善和消费者环保意识的不断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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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环保、节能减排的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排放涂料将成为主流,近
年来水性涂料因其更为环保的成分,已成为涂料的主力军。

    “锁定水性工艺技术路线”是指公司未来将坚定面漆水性工艺技术路线作
为公司不动摇的产品技术路线之一,在水性面漆方面积极投入公司各项资源,通
过对现有产品进行持续的优化与升级,努力提升公司水性面漆产品的竞争力。目
前,公司确定了主流紧凑型免中涂B1B2、短工艺型1C1B、2C1B以及传统工艺型
3C2B、3C1B等水性工艺技术为主的技术路线。

    (2)高固产品的具体内容、市场需求及供给情况、该产品的研发进展、市
场开拓情况、是否有在手订单

    高固产品是指高固体份溶剂型涂料,是一种通过提高涂料中的施工固含从而
降低溶剂比例,来满足低VOC排放标准的一种环保型涂料产品。由于高固体份
溶剂型涂料属于涂料市场上的细分品种,且各大汽车主机厂根据各自所处区域的
环保政策选择是否采用高固体份涂料,因此市场上暂无有关其市场需求及供给情
况的量化数据。

    公司高固全体系产品(中涂漆、素色漆、金属漆、清漆)已完成自主研发,
并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陆续向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成都大运汽车
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汽车主机厂客户批量供货,
2020年1-11月,销售收入852,694元、利润318,705元。为满足汽车主机厂客户对
涂料VOC排放、涂料性能、外观等差异化需求,公司未来将对高固产品进行持
续的开发、优化与升级。

    公司高固产品的业务模式为每月月底客户提供其次月要货计划,生产部门按
照其要货计划组织生产,截至本回复披露日,高固产品的在手订单仅有2021年1
月份部分要货数据,具体如下:

          产品                          在手订单(元)

    高固体份溶剂型涂料                     243,550

    (3)核心树脂的具体内容、技术及人员的储备情况、自研自制的进展情况
    树脂是涂料的核心关键原材料。树脂自制是指公司将采购的树脂单体(合成
树脂的必要基础原材料,例如丙烯酸类单体、乙烯基类单体等),公司采购丙烯
酸类单体、乙烯基类单体等树脂单体,通过自由基聚合、加成聚合等聚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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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合成树脂。公司自制树脂的优势如下:1)替代原先外购的树脂(国外品牌
如湛新Allnex、帝斯曼DSM),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2)根据配方应用情况调
整树脂种类和结构优化设计,提升树脂的性能。
    为进行核心树脂的自研自制,公司在技术中心成立了基础研发室,基础研发
室由博士带队的5人团队构成,专门针对涂料的核心原材料(树脂和色浆)进行
专项研发。此外,公司还专门配备了先进的分析中心及实验平台,如GCMS裂解
仪、GPC凝胶色谱仪、红外光谱、DSC示差量热仪、TGA热失重仪等先进仪器助
力涂料及树脂结构的详细剖析,为树脂研发工作提供有力的硬件基础。
    综上,截至本回复披露日,在水性涂料方面,水性涂料核心树脂(丙烯酸树
脂、聚酯树脂、聚氨酯树脂、研磨树脂等)已实现部分自制与量产,标志着公司
水性涂料树脂体系已基本搭建完成;在高固体份涂料方面,公司已展开新型流变
树脂的研发,新型流变树脂已经完成中试。截至本回复披露日,公司涂料配套核
心树脂的自制率达到约85%以上,公司2020年度通过树脂自制实现节约成本约
300万元,涉及树脂自制的相关产品综合毛利率提高约4%。

    (4)高科技材料、表面处理新技术等方面创新的具体内容、进展情况
    高科技新材料、表面处理新技术指的是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金杜”)的超微弧氧化技术,超微弧氧化技术通过专用等离子体智控
电源装备,成功实现超微弧放电的工业化控制,在轻金属表面原位制备微纳组织
的多相陶瓷膜层。
    上海金杜超微弧氧化提供的最终效果方案工艺过程复杂,需要对相关样品等
离子体弧光放电的精细控制,并且生产制造过程涉及多项自主研发设备,包括专
用等离子体智控电源装备、非标自主设计的生产线部件。超微弧氧化技术已成熟
并可稳定应用于铝镁钛合金等金属实际工件的表面处理,主要应用在3C电子领
域及新能源电池领域,例如:1)在3C电子领域,超微弧氧化工艺着重提供铝合
金、镁合金外壳表面与结构件表面处理方案,如给通信基站外壳核心零部件提供
更强的耐腐蚀性能、使手机金属中框具备更优质的触感以及外观等;2)在新能
源电池领域,超微弧氧化可在轻量化基础上提供优质的绝缘性能,并且具备耐蚀
性、抗老化等特点,可应用于新能源电池中的核心绝缘组件,如燃料电池系统中
的端板、锂电池系统壳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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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金杜已完成生产线设计(2020年3月-5月)和产线建设工作(2020年6月
-9月),从2020年9月底至今,一直在进行整体生产线的试运行调试工作,积极
巩固与提升生产线的稳定性。2020年11月5日,上海金杜与上海微电子装备(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微电子”)签署了《外协件采购通用条款》,
标志着上海金杜正式成为上海微电子的合格供应商,向其提供应用于其产品零部
件的表面处理服务。上海金杜基于原有应用领域的基础,现正积极拓展超微弧氧
化技术在3C行业、新能源电池领域的应用,在与前述领域内的相关厂家签署《保
密协议》的前提下,正积极进行技术沟通与应用论证。

    截至本回复披露日,上海金杜尚未正式投产、暂无在手订单,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5)以上业务是否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是否存在产品研发失败或推
广不达预期的风险,并请充分提示风险。

    水性面漆、高固体份溶剂型涂料、核心树脂自研自制以及超微弧氧化技术如
能顺利实施,将会强化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公司仍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a. 上述业务存在相关产品研发失败或产品推广不及预期的风险;
    b. 截至本回复披露日,上海金杜尚未正式投产、暂无在手订单;上海金杜的
超微弧氧化技术是否能够获得客户的认可,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上海金杜的超
微弧氧化技术是否明显优于市场上现有工艺,有待相关厂家的进一步验证,存在
一定的不确定性。

    2、请用客观、平实的语言补充说明《公开信》中“新的领域布局、新的技
术路线、新的人才计划”的具体内容。
    回复:
    (1)新的领域布局
    新的领域布局是指公司未来三年拟在五大细分市场进行布局,分别是:乘用
车、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船舶、3C电子。
    (2)新的技术路线
    新的技术路线是指公司坚定面漆水性工艺技术路线作为公司不动摇的产品
技术路线之一,在水性面漆方面积极投入公司各项资源,通过对现有产品进行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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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的优化与升级,努力提升公司水性面漆产品的竞争力。
    对于公司涂料产品的内在性能优化以及降低成本等方面,公司成立基础研发
室,对核心树脂进行自研自制,提升了公司在核心树脂方面的研发实力并为强化
公司涂料产品竞争力奠定基础。
    此外,控股子公司上海金杜的超微弧氧化技术作为支撑公司“新材料领域”
重要技术路线,在3C电子、新能源电池等领域对产品轻量化、表面处理工艺方
面深入拓展。
    (3)新的人才计划
    新的人才计划旨在为公司新的领域布局与新的技术路线提供必要的人才支
撑,围绕“外部引进+内部培养”的原则,有如下计划:
    a. 引进技术研发、现场服务的技术骨干人才;
    b. 通过人才盘点、筹建金力泰大学、搭建线上学习平台、创建学习型组织,
强化内部培养、构建人才梯队;制订人才短期与长期激励计划,充分调动员工积
极性,进一步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
    上述“新的领域布局、新的技术路线、新的人才计划”在推进和执行的过程
中,可能会遇到相关产品研发失败或产品推广不及预期的情况、无法招聘到合适
的人才以及内部培训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公司郑重提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3、请补充说明《公开信》中所披露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公
平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
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回复:
    《公开信》中所披露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介绍和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误导性陈述,亦不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
价的情形。

    4、你公司披露《签署先期选点协议书的公告》称,你公司与重庆长安跨
越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跨越”)签署了《先期选点协议书》并明确:
在双方签署正式价格协议及其他格式文件后,公司将正式成为向长安跨越提供
电泳漆、银灰色漆、二代清漆的供应商。请补充说明,该协议签订对你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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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绩产生的具体影响,该事项是否达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所规定的披露标准,是否属于自愿性信息披露,如是,是否遵守公平信息披露
原则,与以往信息披露是否具有持续性和一致性,是否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公告所披露内容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
    回复:
    截至本回复披露日,由于公司与长安跨越的正式《价格协议》尚在签署中,
最终价格尚未确定,且仍需取决于长安跨越汽车总装上线数量,因此公司无法确
定该协议签订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的具体影响。

    公司与长安跨越签署的《先期选点协议书》中的合同交易具体金额尚未确定,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8.6.5之规定,上述协议签署未达到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法定信息披露的标准,《签署先期选点协议书的公告》属
于自愿性信息披露。

    公司与长安跨越在签署正式《价格协议》及其他格式文件后,公司将正式成
为向长安跨越提供电泳漆、银灰色漆、二代清漆的供应商,根据长安跨越2021
年预计市场产量安排,公司预计本次合作将对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关于
《签署先期选点协议书的公告》选择自愿性信息披露原则,系综合考虑了长安跨
越属于知名主机厂,及公司顺利向长安跨越供货因素决定,公司遵守了公平信息
披露原则。

    经自查,公司2020年度有关业务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如下:

  公告日期                                 公告名称

              《关于控股子公司取得上海微电子合格供应商资格的公告》 以下简称“《上
 2020-11-05
              海微电子合同》”)

              《关于公司与西安吉利汽车有限公司签署<西安基地小涂装委外承揽合
 2020-10-16
              同>公告》(以下简称“《西安吉利合同》”)

              《关于公司与吉利汽车下属控股公司签署<车身塑料件油漆委外加工承揽
 2020-06-22
              合同>公告》(以下简称“《杭州湾吉利合同》”)

    公司此前签署的《上海微电子合同》、《西安吉利合同》、《杭州湾吉利合
同》,有关具体合同金额均是以后续具体采购订单为准,均未达到《创业板上市
规则(2020年修订)》8.6.5条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预计上述合同的顺利履行将
对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合同交易对方均为行业内知名企业,公司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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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了自愿性信息披露。

    综上,公司本次签署先期选点协议书的公告与以往信息披露具有持续性和一
致性,并已作出必要性风险提示,不存在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的情形,公司披露
内容不存在误导性陈述。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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