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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泰: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09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以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通过审阅公司董事会关于聘任马欣女士为行政总裁、葛乐凡先生为副总
裁(分管销售)、罗甸先生为副总裁(分管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
金仕迈树脂有限公司),以及变更财务总监为隋静媛女士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本次聘任四名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
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
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马欣女士、葛乐凡先生、罗甸先生、隋
静媛女士的聘任。




                                           独立董事:孙敏杰、吴益兵、王澜
                                                            2021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