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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泰: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8-17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1-056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已于2021年6月30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89,205,3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20元(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 基 金 份额 部 分按 10%征 收 , 对内 地 投资 者 持有 基 金份 额 部分 实 行差 别 化 税率 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8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8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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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8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8月25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
    咨询联系人:汤洋 隗聪
    咨询电话:021-31156097
    传真电话:021-31156068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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