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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泰: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03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以及《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1、通过审阅公司董事会关于选举袁翔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我们认为
本次选举是在充分了解被选举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
基础上进行的,被选举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不存在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本次董事会选举袁翔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选举袁翔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二、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之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程序合法合规,上述事项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决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敏杰、吴益兵、王澜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