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力泰: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1-12-03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1-086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
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上
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
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1
(http://wltp.cninfo.com.cn)向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特别提示与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w.cninfo.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激励对象或与之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        √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上午9:00—11:3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以现场登记方式进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汤洋、林艺珊

       电话:     021-31117619

       传真:     021-31156068

       邮编:     201417

       联系地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3
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
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225。投票简称:“金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二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金力泰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
 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本公司)无指示,则受
 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   反   弃
编码                                                                     意   对   权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
1.00                                                                √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委托人姓名(签名、法人盖章):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
 4.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5.受托人姓名(签字):
 6.受托人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7.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扫描件效力与原件一致。




                                         6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我单位任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系
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