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13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2-080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13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
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3
日上午9:15-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翔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楚工路13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1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76人,代表股
份111,037,142.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2.69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32,555,9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6.65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78,481,2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042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7人,代表股份72,480,127.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14.81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0,541,9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4.19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51,938,2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616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
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裁及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149,338股,占出席会议全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3.0247%;
反对29,237,804股,占出席会议全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9753%;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0000%。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9,785,323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全 部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96.2820%;反对2,694,804股,占出席会议全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71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全部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袁翔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2,650,000,不计入本
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现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其他说明
鉴于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海华永泰律所”)律师现场查
询网络投票股东时发现,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禾”)
(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 73,576,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0400%,
出席股数 26,543,000 股)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因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
构初步验证其身份,故从形式审查方面,海南大禾的本次投票有效,公司已将其
投票统计在内。
但根据海华永泰律所于2022年4月1日出具的《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需进一步核查确认海南大禾普
通证券账户26,543,000股的投票有效性,相关核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受上海市疫
情防控政策影响,律师仍未收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公司等单位的
书面回复。因本次股东大会海南大禾仍以普通证券账户26,543,000股投票,其投
票有效性待海华永泰律所律师核查后再一并发表补充核查意见。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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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关于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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