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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泰: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11-22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2-106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原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计划等
实际情况后,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
计机构,聘期1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
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1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45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378人,其中 1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收入总额为41,239.2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32,351.1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8,364.82万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3家
上市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2,695.00万元,客户主要行业排名前五
的是:制造业(18家)、采矿业(1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
家)、教育(1家)、金融业(1家)。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未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
上市公司进行过审计。
   2021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
   C-26                      制造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
                                                    造业
   C-27                      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B-08                      采矿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D-4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生产和供应业           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1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794.95万元、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最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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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
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王新宇,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税务师,全国会计行业领军人才,2013年5月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从事审计工作,现任事务所合伙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0年,先后为鲁北化工
(600727)、美晨科技(300237)、恒康医疗(002219)、神州长城(000018)、天
首发展(000611)、丽鹏股份(002374)、森源电气(002358)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
报表审计、内控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各项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拟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陶威,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8月开始在利安达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7 年,先后为鲁北化
工(600727)、神州长城(000018)、天首发展(000611)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
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1家。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景英,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2013年5
月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有多年证
券业务服务及质量复核经验,先后为太阳纸业(002078)、万润股份(002643)、尤
洛卡(300099)等上市公司提供IPO审计、财务报表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担任鲁北化
工(600727)、恒康医疗(002219)、神州长城(000018)、天首发展(000611)、
丽鹏股份(002374)、森源电气(002358)等上市公司的质量控制复核,具备相应专
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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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项目合伙人王新宇、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威、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景英近
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3、独立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
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
用68.90万元(含税)。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
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
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原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
发展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计划等实际情况后,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
公司拟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
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由于公司本次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配
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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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
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
对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
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利安达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核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
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
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2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其对该事项无异议。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利安达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并以9票赞
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同意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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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并以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同意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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