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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泰: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3-03-15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3-006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3月14日、
2023年3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12,344.76 万元,2022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10,400 万元–15,400 万元,公司
已连续两年亏损,本次涨幅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股票二级市场
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2、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
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3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
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
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3、公司近日关注到网络上相关讯息,称金力泰属于光刻机概念。公司此前已于
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5)、《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中
已明确表述,公司不涉及光刻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亦不从事光刻机整机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公司再次明确:公司不从事光刻机、光刻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在半
导体芯片领域亦无相关布局。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3)。自然人投资者祝建军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1
袁翔、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罗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4,305,897.896元。
目前,该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本次诉讼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3月14日、2023
年3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日关注到网络上相关讯息,称金力泰属于光刻机概念。公司已于2020年9
月4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中已有相关明确
表述,“……不涉及光刻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光刻胶清洗,亦不从事光刻机整机的
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再次明确:公司不从事光刻机、光刻胶的研发、生产与销
售,公司在半导体芯片领域亦无相关布局。

    3、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6、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
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
司第一大股东系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部分被解除冻结及轮候冻
结生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海南大禾持有公司股份
70,352,740股,占公司总股本14.38%,海南大禾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70,352,740股,占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故由前述日期始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大禾持有公司股份

                                         2
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事项外,公司目前没
有任何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3月14日、
2023年3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12,344.76 万元,2022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为亏损10,400 万元–15,400 万元,公司
已连续两年亏损,本次涨幅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股票二级市场
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2、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
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3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
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
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3、公司近日关注到网络上相关讯息,称金力泰属于光刻机概念。公司此前已于
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5)、《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中
已明确表述,公司不涉及光刻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亦不从事光刻机整机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公司再次明确:公司不从事光刻机、光刻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在半
导体芯片领域亦无相关布局。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3
003)。自然人投资者祝建军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袁翔、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罗甸提起民事诉讼,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4,305,897.896元。
目前,该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本次诉讼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3-
0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上述业绩预告是公司财
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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