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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力泰:关于第一大股东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金力泰       公告编号:2023-020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
股东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禾”)发来的《海南省海口
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海南大禾(被告)与海南自贸区大禾实业有限公司(被
告,以下简称“大禾实业”)、华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资产”、
“原告”)以及案件第三人刘少林、刘小龙就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将于2023年
4月23日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大禾与大禾实业作为共同被告,自然人刘少林、刘小龙
作为案件第三人,由华锦资产作为原告就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为案由向海南省海口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华锦资产请求判令:1、请求依法确认原告为海南大
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为100%;2、请求判令被告海南大禾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将海南自贸区大禾实业有限公司
持有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被告海南自
贸区大禾实业有限公司协助履行上述义务;3、请求判令被告海南大禾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继续履行股份代持约定,未经原告同意不得处置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73,576,600股股票、不得行使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73,576,600股股
票投票权、表决权;4、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
第一大股东收到法院传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

    二、案件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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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大禾发来的《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传票》,上述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将于2023年4月23日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
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司随即向海南大禾、大禾实业及华锦资产发送《询问函》核实上述案件开
庭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海南大禾及大禾实业关于《询问函》
的《复函》:“华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海南自贸
区大禾实业有限公司及相关第三人‘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因海南大禾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在一审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故该案并未于原定开
庭日期2022年11月24日开庭”;公司收到华锦资产关于《询问函》的《复函》:
“《传票》内容与我司收到的一致;因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就该案件向海
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故该案件原定开庭时间未如期开庭”。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各级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案件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大禾涉及诉讼事项暂未对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上述案件将于2023年4月23日在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相
关诉讼事项具体结果需以法院的最终裁决为准,如法院最终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
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持有主体将变更为华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将密切关
注相关诉讼后续重大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强制平仓
暨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海南大禾通过天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于2022年6月13日被强制平仓,
导致被动减持公司股票3,223,860股,该次权益变动后,海南大禾持有公司股份
70,352,740股,占公司总股本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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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部分被解除冻结及
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截至该公告披露日,海南大禾
持有公司股份70,352,740股,占公司总股本14.38%,其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
冻结股数为70,352,74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2、致海南大禾、大禾实业《询问函》及其《复函》;

    3、致华锦资产《询问函》及其《复函》。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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