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01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作为上海钢联电子商
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接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通知相关文件后,对公司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现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
认可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所需,关联方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
避免与其发生业务往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
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确定的,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
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与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本次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聘任。
我们同意将本次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相互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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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相互借款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拟调整借款利率事项遵循市场原则,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
利益,我们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钢银电商向钢联物联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承担的融资成本符合市场
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钢银电商向隆挚基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向隆挚基金借款的利率和
规模调整事项,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钢银电商向智维工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钢银电商向智维工贸借款利率调整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利率标
准,有利于钢银电商业务发展,降低融资成本,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关于钢银电商向置晋贸易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调低借款利率事项,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
用公允、合理,有利于钢银电商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
此,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金源 周旭 杜惟毅
2021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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