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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钢联: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5-28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1-058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现有总股

本 190,930,62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30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0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90,930,6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7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21年6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 1 号楼

    咨询联系人:谢芳、刘军
咨询电话:021-26093997

传真:021-66896911

七、备查文件

1.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