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2-17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2-004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17日上午11:00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分别以
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应出席监事3人,实
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东辉主持,
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核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4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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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股调整为47.50元/股。
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核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以 2022 年 2 月 17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47 名激
励对象授予 118.7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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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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