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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钢联: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2-02-17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2-005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7.63 元/股调整为 47.50 元/股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联”或“公司”)于2022年
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
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1年2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自2021年2月4日起至2021年2月13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
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1年2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1
 计划获得批准。

     4、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
 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进行了核实。

    5、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
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
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4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6 月 4 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
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
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7.63-0.13=47.50 元/股。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含
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 47.63 元/股调整为 47.50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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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含
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授予价格由 47.63 元/股调整为 47.50 元/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
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海
钢联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授予价格以及
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截至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尚
需依法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财务顾问报告出具
日: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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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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