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3-27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23-014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
称“上海农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
宝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分别签署了协议,具体如
下:
(一)公司与上海农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协议情况
1、担保人: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联”、“公司”)
2、被担保人: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电商”)
3、担保基本情况:公司与上海农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
证合同》(编号:HT20230322664092),公司为钢银电商向上海农商行上海自
贸试验区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余额为 7,8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公司与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签订协议情况
1、担保人:上海钢联
2、被担保人:钢银电商
3、担保基本情况:公司与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
(编号:51771212230014),公司为确保钢银电商与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
签订的编号为 51771212230014 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的履行,公司为
钢银电商提供上述合同项下债务 9,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钢银电商及其下属公司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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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15),同意
公司为钢银电商 2022 年度向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融
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8.9 亿元(在不超过以上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最终以实
际核准的结果为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循环使用,
公司根据本次担保实际情况向上述企业收取 5‰的担保费用。
(四)公司目前为钢银电商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后
审议的担 本次担保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的担 对被担保方 剩余可用的
保额度 金额
保余额 的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钢银电商 389,000.00 17,300 79,355.75 79,355.75 309,644.25
注:担保余额系指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钢银电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代码:83509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1173033F
法定代表人:黄坚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 68 号 5 楼
注册资本:103,840.8702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 年 2 月 15 日
主营业务:钢材交易服务等。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钢银电商 41.94%股权,钢银电商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43,549 41.94%
2 亚东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00 19.26%
3 上海园联投资有限公司 8,400 8.09%
4 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 8,222.30 7.92%
5 其他 23,669.5702 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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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3,840.8702 100.00%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59,047.19 1,616,013.61
负债总额 1,020,468.50 1,274,157.68
其中:贷款总额 254,687.69 209,071.05
流动负债总额 1,020,217.78 1,273,681.77
或有事项涉及的
-
总额
净资产 336,283.80 338,935.24
2021 年(经审计) 2022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516,185.23 3,801,434.34
利润总额 41,122.53 19,839.41
净利润 32,490.61 14,941.91
钢银电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上海农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协议情况
1、保证人:上海钢联
2、债务人:钢银电商
3、债权人:上海农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4、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800 万元
5、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的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利息、
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与借款合同项下主债权有关
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
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
保险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以
及律师费用。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限: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签订协议情况
1、保证人:上海钢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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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务人:钢银电商
3、债权人: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
4、担保本金:9,500 万元
5、担保范围: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 (包
括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
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
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
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
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三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
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
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 至 本公 告日 , 公司 及子 公司 对 合并 报表 内单 位 提供 的担 保余 额 为
85,855.75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0 万元,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5.23%。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农商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以及钢银电商
与建设银行上海宝钢宝山支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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