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4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作为上海钢联电子商
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接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通知相关文件后,对公司相关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现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
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性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
格是参照市场定价协商确定的,定价方式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
产经营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与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本次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聘任。
我们同意将本次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相互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自有资金相互借款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借款
利率事项遵循市场原则,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
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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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钢银电商向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承担的融资成本符合市
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
此,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钢银电商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向隆挚基金、置晋贸易借
款事项,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金源 周旭 杜惟毅
2023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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