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9 证券简称:拓尔思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23105 债券简称:拓尔转债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涉及 4 名自然人股东 的股份,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2,263,353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32%。 本次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由公司以总价 1 元人民币回购并注销。 2、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17,016,830 股变更为 714,753,477 股。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江南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29 号),核准公司向江 南发行 1,872,000 股股份、向宋钢发行 1,502,608 股股份、向王亚强发行 864,000 股股份、向李春保发行 864,000 股股份购买广州拓尔思大数据有限公司(曾用名: 广州科韵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广州拓尔思”“科韵大数 据”)35.43%股份,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4,800 万元。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 86.43%的股份。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标的公司因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根据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出具的《股份登 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和《证券持有人名册》,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非 公开发行的 5,102,608 股股份已完成登记。该批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11 日。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拓尔思大数据有限公 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688 号),公司 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与广州拓尔思的股东签署《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广州拓尔思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口径为经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项目 2020 年度业绩承诺数 2020 年度实现数 2020 年度差异数 净利润 1,885.00 603.17 -1,281.83 注:2020 年度差异数=2020 年度实现数-2020 年度业绩承诺数。 广州拓尔思 2018-2020 年度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如下(口径为经审计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期间 年度业绩承诺数① 年度实现数② 年度差异数③=②-① 2018年度 1,260.00 1,451.03 191.03 2019年度 1,580.00 1,273.56 -306.44 2020 年度 1,885.00 603.17 -1,281.83 合计 4,725.00 3,327.76 -1,397.24 广州拓尔思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1,451.03 万元、1,273.56 万元、603.17 万元,合 计 3,327.76 万元,比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累计承诺金额 4,725.00 万元低 1,397.24 万元,未达到业绩承诺累计净利润数。 三、业绩承诺补偿约定 根据公司与江南、宋钢、王亚强、李春保、臧根林签订的《关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一)业绩承诺金额 臧根林不参与本次交易,但臧根林自愿对广州拓尔思 2018-2020 年度的累计 净利润数作出承诺,并在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包括当日)收购臧根林所 持广州拓尔思股权的情况下承担业绩未完成时的利润补偿义务。在此基础上,江 南、宋钢、王亚强、李春保和臧根林共同承诺,广州拓尔思 2018 年度、2019 年 度及 2020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1,260 万元、1,580.00 万元、1,885.00 万元,累计不低于 4,725 万元。 (二)业绩承诺补偿方式 如果科韵大数据在承诺年度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年度内累计承诺 净利润数,补偿义务主体江南、宋钢、王亚强、李春保(以下统称“乙方”)应 就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的部分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进行补偿。补偿原则为:乙方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甲方股份数量为限进行补 偿,即甲方有权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回购补偿股份。 若臧根林(以下简称“丙方”)所持科韵大数据股权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包括当日)解除司法冻结且甲方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包括当日)收购丙 方所持科韵大数据股权,则丙方应以其在甲方现金收购其所持科韵大数据股权的 交易中已获得的对价为限进行补偿;否则,丙方无须承担对甲方的利润补偿义务。 补偿义务主体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除补偿义务主体外的其他科韵大数据 股东不参与本次交易承诺利润的补偿。 具体补偿义务计算公式如下: 乙方应补偿总金额=(承诺年度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承诺年度内累计实现 净利润)÷承诺年度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乙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交易对价 应补偿股份总数=应补偿总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丙方应补偿总金额=(承诺年度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承诺年度内累计实现 净利润)÷承诺年度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丙方向甲方转让其所持科韵大数据股 权已取得的现金对价 依据上述计算公式计算的乙方应补偿股份数精确至个位数为 1 股,如果计算 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向上取整数(即不足 1 股的部分算作 1 股,下同)。 若公司在补偿期限内实施转增股本、送股而导致补偿义务主体持有的公司股 份数量发生变化,则应补偿股份数作相应调整,计算公式为:应补偿股份数(调 整后)=计算得出的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公司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红的,应补偿股份对应已实施的现金分红应 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税前)×计算得出 的应补偿股份数。 在承诺年度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公司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求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 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承诺年度期限内乙方应补偿股 份数×本次发行价格,乙方应另行以其在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对甲方进行补偿, 另需补偿股份数量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承诺年度期限内乙方应补偿股份 数×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减值额为标的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 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期限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 配的影响。 (三)补偿方案具体计算过程 1、应予补偿的股份数量 ①乙方应补偿总金额=(承诺年度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承诺年度内累计实 现净利润)÷承诺年度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乙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交易对价 =(47,250,000.00-33,277,616.93)÷(47,250,000.00)×63,782,600 =18,861,268.16(元) ②应补偿股份总数=应补偿总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18,861,268.16÷12.50≈1,508,901.45=1,508,902(股) ③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后)=计算得出的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 比例) =1,508,902×(1+0.5)=2,263,353(股) 2、现金分红返还金额 ④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税前)×计算得出的应补偿股份数 =(0.0501533+0.05)×1,508,902+0.05×2,263,353 =264,289.16(元) 四、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一)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广州拓尔思大数据有限公司商 誉资产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1)第 2063 号),形成评 估结论为:广州拓尔思大数据有限公司商誉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可收回价值为 6,813.32 万元。商誉未发生减值。 (二)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拓尔思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691 号)(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报告》),标的资产减值金额的计算: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广州拓尔思 A 2020年12月31日全部股权评估价值 12,789.41 B 收购股权比例 35.43% C=A×B 按收购股权比例计算的金额 4,531.29 D 资产重组时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6,378.26 E=D-C 减值金额 1,846.97 减值测试结论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于公司评估值得出的按收购 股权比例计算的金额,低于资产重组时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标的资产发生减值 金额 1,846.97 万元,业绩对赌失败已补偿金额 1,886.13 万元。 (三)根据《减值测试报告》结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小于承诺年限内江 南、宋钢、王亚强、李春保应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江南、宋钢、王亚强、 李春保无须另行以其在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对公司进行补偿。 五、回购股份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目的:履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 (二)回购股份方式:定向回购补偿义务人所持应补偿股份; (三)回购股份价格:1 元(江南 0.37 元、宋钢 0.29 元、王亚强 0.17 元、 李春保 0.17 元); (四)回购股份数量:2,263,353 股(江南 830,358 股、宋钢 666,509 股、 王亚强 383,243 股、李春保 383,243 股); (五)回购股份期限:公司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对应补偿的股份予以回购 并注销; (六)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本次回购对公司 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暨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2021 年 5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七、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及现金分红返还情况 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上述 2,263,353 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前总 股本为 717,016,830 股,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2,263,353 股,占回购前公 司总股本的 0.3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17,016,830 股变更为 714,753,477 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分别收到江南、宋钢、王亚强、李春保应返还现 金分红合计 264,289.16 元。 八、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回购注销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8,314,061 1.16 -2,263,353 6,050,708 0.85 高管锁定股 660,149 0.09 660,149 0.09 首发后限售股 7,653,912 1.07 -2,263,353 5,390,559 0.7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08,702,769 98.84 708,702,769 99.15 三、总股本 717,016,830 100.00 -2,263,353 714,753,477 100.00 注:上述表格中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有差异的系四舍五入所致。 九、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项目 股本总额(股) 2020 年度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 股本总额(股) 2020 年度每股收益(元/股) 按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 717,016,830 0.4451 计算的每股收益 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总额 714,753,477 0.4465 计算的每股收益 特此公告。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