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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拓尔思:关于拓尔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2021-09-22  

                        证券代码:300229             证券简称:拓尔思                公告编号:2021-070

债券代码:123105             债券简称:拓尔转债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拓尔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300229    股票简称:拓尔思
    2、债券代码:123105    债券简称:拓尔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 9.96 元/股
    4、转股期限:2021 年 9 月 27 日起至 2027 年 3 月 18 日
    5、转股股份来源: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81 号)核准,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8,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0,000.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
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80,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80,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起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拓尔转债”,债券代码“12310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拓尔思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拓尔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3 月 25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7 年 3 月 18 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数量:800.00 万张;
    (二)发行规模:80,000.00 万元;
    (三)票面金额: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
    (四)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40%、第二年为 0.60%、第三年为 1.00%、第
四年为 1.60%、第五年为 2.50%、第六年为 3.00%;
    (五)计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六)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1 年 3 月 19 日至 2027 年 3 月
18 日;
    (七)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3 月 25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7 年 3 月
18 日;
    (八)转股价格:9.96 元/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拓尔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换为公司股
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单位为“张”,每张面额为 100 元,转换成股份
的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
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
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4、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数额
大于其实际拥有的可转债数额的,按其实际拥有的数额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
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可转债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7 年 3 月 18 日)深交
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拓尔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
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
股份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拓尔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即 2021 年 3 月 19 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
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承担。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确定、调整及修正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9.98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
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
    1、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
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
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
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
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2、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实施完毕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717,016,8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 35,850,841.5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拓尔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9.98 元/股调整为 9.9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拓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暨定向回购应补
偿股份的议案》,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并注销当期应补偿
2,263,353 股股份,同时交易对方将对应现金分红返还公司。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17,016,830 股变更为 714,753,477 股。根据
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拓尔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9.93 元/股调整为 9.96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8 月 12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拓尔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拓尔转债”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9.96 元/股。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
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 5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中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超过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条款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
续 3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
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
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 30 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
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
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
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
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
权。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来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九、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拓尔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询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10-64848899-190
    电子信箱:ir@trs.com.cn
    特此公告。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