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18-093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以电话、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
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清业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和表决、通过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认真总结了 2018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并编制了《2018 年第三
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8 年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认为:《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相关资料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的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运作正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及格式均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进行编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与会监事表决,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对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无实质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与会监事表决,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