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19-001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 2018 年为所属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2 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 中为山东金城柯瑞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柯瑞”)提供担保累计不超过 16,000 万元,为山东金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医化”)提供担保累 计不超过 10,000 元。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 并购、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 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 件,公司不再逐次召开董事会审议以上额度内的担保事项。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12月28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 为全资子公司金城柯瑞提供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全资子公司 金城医化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城柯瑞基本情况 1、名称:山东金城柯瑞化学有限公司 2、住所:淄博高新区四宝山办事处东张村 3、法定代表人:孟令栋 4、注册资本:6100万人民币元 5、成立日期:2005年5月12日 6、经营范围:盐酸的研发、生产、销售(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经营,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醋酸钠、氯化钾、硫酸钾、磷酸三乙酯、亚硫酸铵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核准证书核准的范围内经营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7731631199 8、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金城医化基本情况 1、名称:山东金城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晟地路288号 3、法定代表人:张希诚 4、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 2017年4月5日 6、经营范围:盐酸700吨/年、亚硫酸氢铵700吨/年、氢溴酸400吨/年、硝酸 450吨/年、甲醇5000吨/年***生产、销售(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基础化学原 料、化学药品原料药、化工设备、氯化钠、磷酸盐、硫酸铵、硫酸钠、溴化钠、 磷酸三乙酯、碳酸钾、溴化钾(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和易制毒化学品)研发、 生产、销售;化工技术咨询服务;环保技术服务、环保工程施工;环境检测;废 弃物的回收、处置及综合利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药品研发。(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2MA3DF0YU8B 8、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金城柯瑞最近一年(经审计)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7 年末总资产 2017 年末净资产 2017 年营业收入 2017 年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 374,585,855.33 212,590,465.11 282,065,867.60 36,284,478.30 43.25% 2018 年 9 月末总 2018 年 9 月末净 2018 年 1-9 月营 2018 年 1-9 月净 资产负债率 资产 资产 业收入 利润 440,585,080.88 255,913,573.26 286,180,511.03 63,323,108.15 41.92% (四)金城医化最近一年(经审计)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7 年末总资产 2017 年末净资产 2017 年营业收入 2017 年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 460,650,027.60 317,939,171.43 354,972,697.08 21,871,944.21 30.98% 2018 年 9 月末总 2018 年 9 月末净 2018 年 1-9 月营 2018 年 1-9 月净 资产负债率 资产 资产 业收入 利润 557,692,273.22 386,103,378.66 542,915,591.56 68,164,207.23 30.77%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甲方同意 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 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 日后两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后两年止。 3、担保金额:为金城柯瑞担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为金城医化担保不超 过3,000万元人民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27,500万元(其 中信用担保额度为122,000万元,抵押担保额度为5,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32.3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6.00%;公司及子公司累计 对外实际担保余额为47,6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0%,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9.72%;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金城柯瑞; 2、保证合同-金城医化。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