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医药: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函2019-03-15
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函
鉴于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非公开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傅苗青持有的浙江磐谷药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
谷药源”)80%的股权、周白水持有的磐谷药源 2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傅苗青、周白水特说明与承诺如下:
1.最近五年内,本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最近五年内,本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诚信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不良
记录。
3.截至本说明与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
大违法行为。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函》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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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苗青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与承诺函》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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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白水
年 月 日